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为规范政府行政行为,推进国资法制建设,根据台州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布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委对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清理,继续施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0件,拟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宣告失效的规范性文件0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请市属国有企业遵照执行。
附件:继续施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
继续施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1、《关于印发〈出资企业领导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2、《关于印发〈台州市企业国有资产评估和国有企业审计选择社会中介机构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3、《关于印发〈台州市市属企业财务决算报告制度〉的通知》
4、《关于印发〈台州市市属企业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试行)〉的通知》
5、《关于印发〈台州市市属企业贷款担保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6、《关于印发〈台州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7、《关于印发〈台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离任经济事项交接试行办法〉的通知》
8、《关于印发〈台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产权代表报告制度(试行)〉的通知》
9、《关于印发〈台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企业监事会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10、《关于印发〈台州市国资委出资企业领导人员职务任免规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