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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国资委开展出资企业领导后备人员推荐选拔工作 |
发布日期:2010-0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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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台州市国资委按照“出资人认可、群众认可、市场认可”的原则,分两个层次组织开展出资企业领导后备人员推荐选拔工作。其中台州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城市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社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台州市绿心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台州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可在中层以上人员或具有高级职称人员中各推荐2-3名;其他出资企业可在班子成员或具有高级职称人员中各推荐1名。
为保证出资企业领导后备人员队伍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台州市国资委要求推荐的后备人选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较突出的工作业绩和良好的专业素养,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台州市国资委党工委在各出资企业民主推荐、集体研究提出推荐人选的基础上,经综合考察后研究确定后备人员。
今后,台州市国资委出资企业领导人员一般在后备人员中选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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