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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总结计划等材料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1-1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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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国资〔2011〕36号
关于报送总结计划等材料的通知
各出资企业、委属各单位:
请于2011年11月15日前报送以下材料,数据截止日期为10月底。
一、2011年工作初步总结及2012年初步计划;
二、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城市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市社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报送2011年党建工作初步总结及2012年初步计划,其中包括创先争优活动、“解放思想、创业创新”大讨论活动开展情况及下步打算;
三、根据《关于切实做好市国资系统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台国资党〔2011〕27号),报送公开目录及公开情况;
四、市委、市政府安排的重大项目、重大工程进展情况,并书面提交相关资料和图片。
除第四项需提交书面资料外,其他三项以电子文档形式报送。联系人:张达,电子邮箱:tzgzzd@163.com。
台州市国资委
二○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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