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无偿划转台州市沿海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1-11-28 |
浏览次数: 次 |
字体:[ 大 中 小 ] |
|
关于无偿划转台州市沿海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股权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关于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项目资本金筹集和出资有关问题协调会议纪要》〔2011〕2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将台州市交通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台州市沿海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的5%股权(即人民币1500000.00元)无偿划转给台州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请各有关单位按通知要求及时办理股权变动手续。
特此通知。
台州市国资委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