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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加强2011年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1-27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中共台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工委文件

 

 

台国资党〔20112

 

关于切实加强2011年春节期间

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

 

各市属企业,委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2011年春节将至,根据《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台纪发〔201145)精神和上级有关要求,各有关单位要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厉行节约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坚决制止各种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现象,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过一个欢乐祥和、廉洁节俭的春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开展教育,进一步提高廉洁自律意识

要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市三届八次党代会精神,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牢固树立廉洁从政意识、节俭意识和法纪观念,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要利用多种生动活泼的形式,针对本单位领导人员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前打招呼、敲警钟,防患于未然,努力使委机关和市属企业领导人员成为廉洁从业的表率。

二、践行艰苦奋斗,坚决反对奢侈浪费行为和不正之风

节日期间,要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始终保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作风,坚决反对各种奢侈浪费和不廉洁行为。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用公款相互宴请和组织游山玩水、安排私人度假旅游、出国(境)旅游等活动;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公务用车;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和借机敛财;严禁各种名目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严禁违反规定印制、发售、购买和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券(卡);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

三、改进工作作风,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委机关和市属企业领导人员要进一步改进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群众疾苦和倾听群众呼声,切实安排好困难职工群众的基本生活。领导人员在安排和组织节日期间的各项活动时,要体现艰苦奋斗的精神和廉洁从业的要求,不得讲排场、比阔气;到基层走访慰问要轻车简从,注重实效,不得扰民。要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安全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执法监管到位,努力消除事故隐患。要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有针对性性地做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

四、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各市属企业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人员要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和勤俭节约的各项规定,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督。纪检监察机构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加大对党员、干部的监管力度,对那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2011126

 

 

 

 

主题词:党风廉政  节日  通知

抄送:省国资委纪工委,市纪委,市府办。

委内分送:委领导(5),留存(3)。

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工委办公室      20111 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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