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国资党〔2012〕5号
关于选拔充实市国资委出资企业领导后备人员
的通知
各出资企业党组织:
因部分出资企业领导后备人员提拔使用或人事调整,市国资委党工委决定选拔充实出资企业领导后备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一)台州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城市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社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各推荐1名。
(二)出资企业中2011年确定为市党外代表人士后备的人员和有关规定明确应列为后备人员的优秀人员,可不占推荐名额,由所在单位直接推荐我委,充实到委管出资企业领导后备人员队伍。
二、资格条件
(一)出资企业后备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搞好国有企业的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2、具有突出的工作业绩,熟悉现代企业管理,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处理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能力,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和市场竞争意识;
3、具有较强的专业知识,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
4、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团结合作,廉洁从业,有较好的职业信誉;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二)出资企业后备人员应具备的资格:
1、中层以上人员或具有高级职称人员。
2、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三、推荐要求
各出资企业党组织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结合本企业实际集体研究提出推荐人选,市国资委党工委在综合考察后研究确定具体名单。
此次选拔推荐后备人员工作在3月底前完成,请各出资企业党组织将《后备人员登记表》和主要表现情况各一份,于3月25日前报送市国资委综合处。联系人:张达,联系电话:88206995,E-mail:tzgzzd@163.com。
附件:出资企业后备人员登记表
2012年3月14日
附件表一:
出资企业后备人员登记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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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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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 岁) |
(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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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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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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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生 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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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 党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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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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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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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
术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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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专业
有何专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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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学 位 |
全日制
教 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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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系及
专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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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职
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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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系及
专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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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 任 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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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 养 方 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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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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