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属出资企业、各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
根据台政办发电〔2012〕66号《关于举办台州市首届体育大会的通知》精神,经委务会议研究,决定组建台州市国资系统代表团参加比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委机关及直属单位、市属出资企业、各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及监管企业在职人员。
二、竞赛项目
竞赛项目15项,具体为钓鱼、爬山、跳绳、台球、五人制足球、象棋、围棋、桥牌、游泳、篮球 羽毛球、网球、乒乓球、拔河、毽球。
三、组织领导
市国资委成立市国资系统代表团参赛工作组委会,由市国资委主任徐豪同志牵头,各出资企业、各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参赛日常工作,由市国资委副主任金伟、徐先兴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出资企业、各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市国资委综合处徐华、朱道林、各出资企业、各县(市、区)国资局具体经办同志组成。具体名单另行发文公布。
四、工作要求
(一)各出资企业、各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要充分认识举办台州市首届体育大会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本次体育大会参赛工作,认真做好宣传发动,积极动员干部职工报名参赛。
(二)各出资企业、各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要抓紧做好项目遴选工作,把具有优势的项目及运动员在5月20日之前报组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88818901。
(三)各出资企业、各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要积极配合市国资系统参赛工作组委会工作,认真务实地做好参赛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各项比赛取得优异成绩。
附件:台政办发电〔2012〕66号《关于举办台州市首届体育大会的通知》
附件
各县( 市、 区) 人民政府, 市级各单位, 市属各高校:
为深入贯彻《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 2011 —2015 ),加快推进体育强市创建步伐,切实推动我市体育事业新发展,市政府决定于 2012年举办台州市首届体育大会,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2012 年5月 —10 月在台州各地举行,开、闭幕式拟于2012 年10月举行。
二、参加单位
以县( 市、区)和市直机关系统(行业体协)、省部属在台各单位、各市直高校、各民营企业为组团参赛单位。
三、竞赛组别
1 、县(市、区)组:由9个县( 市、区)代表团组成;
2 、行业系统组:由市直机关系统、省部属在台各单位、各市直高校组成;
3 、 民营企业组:由各民营企业代表团组成。
四、项目组别
( 一)县(市、区)组
竞赛项目23 个:篮球、羽毛球、乒乓球、网球、地掷球、五人制足球、毽球、门球、台球、气排球、象棋、围棋、桥牌、国际跳棋、国际象棋、拔河、登山、跳绳、龙舟、游泳、 救生、钓鱼、航空模型。
展示项目 7 个:花样轮滑、体育舞蹈、健美操、健身气功、健身排舞、太极拳( 剑)、 木兰拳( 剑、 扇)。
( 二)行业系统组和民营企业组
竞赛项目 15 个:篮球、羽毛球、乒乓球、网球、五人制足球、毽球、台球、象棋、围棋、桥牌、拔河、登山、跳绳、游泳、钓鱼。
五、比赛经费
办赛经费由组委会负责,参赛经费由各参赛单位自理,具体经费开支按组委会制定的开支标准执行。
六、表彰奖励
1、各县(市、区) 代表团按团体总分排列,1 — 3 名为一等奖,
4 — 6 名为二等奖,7 — 9 名为三等奖。
2 、行业系统代表团和民营企业代表团按团体总分和奖牌总数
排列,取前八名。如不足8名,则按实录取。
3、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定。
4、设最佳赛区奖,评选办法另定。
七、组织领导
市里将成立台州市首届体育大会组委会(具体名单另行发文)。
各承办比赛的赛区要建立赛区竞赛委员会。
八、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市属各高校、各民营企业要充分认识举办台州市首届体育大会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各项任务。
2、各参赛单位要按照比赛规程,积极组队、赛出风格、赛出水平,争取运动成绩和精神文明双丰收。
3、各承办单位要周密组织、科学安排,确保比赛如期顺利举行。
4、市体育局要负起牵头的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切实做好首届体育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 确保大会安全、有序、 成功举行。
九、 其他事项
市属各高校、各民营企业由市体育局负责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