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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台州市国有资产统计报表评比办法》的通知 附件 |
发布日期:2012-0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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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台州市国有资产统计工作先进个人评比标准
1.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廉洁奉公;
2.认真执行国家有关会计法规、会计制度及财务制度和省国资委下发的相关报表文件规定,无虚报、瞒报和有意漏报行为;
3.负责或参与年度国有资产统计报表、企业财务决算报表和财务快报的收集、汇总、审核、上报、核查和管理等工作,及时上报有关材料;
4.在报表的收集、汇总、审核与管理工作中,严守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
5.及时沟通情况,积极反映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撰写的分析报表对领导决策有参考价值;
6.工作责任心强,任劳任怨,工作成绩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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