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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台州市国资委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9-24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各市属出资企业:

现将《台州市国资委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台州市国资委

二○一三年八月七日

 

 

 

台州市国资委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

大整治活动工作方案 

为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台州市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方案》要求,决定在市属出资企业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平安台州”的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彻底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完善长效监管机制,推进构筑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推动市属出资企业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大排查大整治,摸清火灾隐患底数,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有效改善消防安全环境;落实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遏制各类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促进市属出资企业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三、组织领导

市国资委成立以徐豪主任为组长,陈土福、徐先兴为副组长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和检查指导。各出资企业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明确责任,确保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落实到位。

 四、主要任务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按照市政府和市国资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市属出资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完整的消防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加大对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强化防火意识,落实各项消防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各项责任措施,强化消防安全基础管理;督促企业加大消防安全投入力度,全面提高企业消防安全预防和管理能力。

(二)全面排查火灾隐患。按照管理职责,重点抓好办公楼特别是高层办公楼、地下室、配电房、建设施工工地、高速公路隧道、水处理机房、体育场以及食堂、仓库等消防安全管理。要督促企业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主体责任,落实排查治理责任制,制定工作计划,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和隐患排查治理数据库,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分级督办,动态管理,逐级抓好整改,及时整治到位。

(三)坚决整治火灾隐患。各出资企业对排查出来和经群众举报的火灾隐患要坚决整治,决不能姑息迁就。对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要依法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对未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要依法停止施工、或者停产停业进行整改;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要自行迅速处置或报请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强制处置;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要迅速制止,对拒不服从的,应报请相关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和负责人依法进行处置。

(四)强化宣传培训。各出资企业要通过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加大消防宣传力度,普及消防知识,形成较大的宣传声势和浓厚的防火防灾舆论氛围。要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强化防火实战演练,提高基层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发现、处置火灾隐患的能力。
  
 五、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720日至815日)。各出资企业要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做好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宣传动员和方案制定工作,整治方案要于815日前报市国资委。(联系人:马建光,联系电话:88209921)。

(二)集中排查阶段(810日至831日)。各出资企业要根据制定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要建立信息网络,采取多种检查方式,及时发现并整治火灾隐患,对排查过的火灾隐患要建立台帐,掌握底数。
   
(三)彻查整治阶段(831 日至9 20日)。各出资企业要针对排查范围和重点,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在全面排查摸底基础上,针对性制定整治计划,落实整治工作,边查边改,集中排查整治各类火灾隐患。整治过程中,要落实常态督改隐患机制,整治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各出资企业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情况及统计表(附件)分别于822日、922日前报市国资委。
   
(四)验收巩固阶段(921日至1015日)。市国资委将对各出资企业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验收。各出资企业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研究制定长效管理措施,巩固行动成果。各出资企业活动总结及统计表(附件)于1010日前报市国资委。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出资企业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要深刻认识到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深刻认识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部署,落实工作责任,确定排查整治重点,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二)落实责任,强化措施。要进一步强化监管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开展五个一行动,即企业一把手主持召开一次会议,重点研究消防安全工作;组织一次宣传发动,广泛开展动员部署;制定一个工作方案,明确各项工作任务;开展一次全系统的安全检查,消除一批火灾隐患;解决一批瓶颈问题,提高火灾防控能力。
   
(三)加强督导,强化问责。近期市国资委将对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情况进行督查。各出资企业要加强自查和整改工作,并积极配合安监部门和消防部门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和消防安全工作,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促进本企业消防安全的长治久安。对各出资企业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推广;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帮助解决;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工作纪律,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应的责任。

附件1:台州市国资委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附件2:台州市国资委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统计表

 

 


国资委消防安全大排查通知130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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