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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7-08-17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为了满足台州市市域铁路项目建设需要,根据《台州市市属国有企业机构编制和用工管理办法》(台国资〔2015〕10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台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及项目简介

  台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3月,是市属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本5亿元,主要承担台州市域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前期、建设、投融资、运营管理及沿线资源开发等职责。

  根据我市轨道交通中长期规划,公司将建成线路总长约500余公里、总投资约1500亿元的“城市轨道交通网”,实现台州市域全覆盖、与邻近地市轨道交通互联互通,提升台州在浙江沿海中部区域性中心城市地位。轨道交通市域铁路建设对统筹城乡发展、拓展城市空间、优化交通结构、改善出行条件等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

  目前,市域铁路S1线一期工程已实现开工,项目全长52.4公里,工程概算228.2亿元,纵贯椒江、路桥、温岭三个市区,预计2020年底工程完工。

  二、本次招聘计划及信息发布

  因工作需要,本次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属国有企业正式编制内劳动合同制用工,享受台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现行薪酬制度待遇,缴纳国有企业职工五险一金等(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见附件1)。

  信息发布平台:

  1、台州市国资委网站:www.ywpux.com

  2、台州人才网:www.tzrc.com

  3、轨道交通行业平台:地铁招聘(微信号ditiezhaopin)

  4、台州轨道交通官方微信公众号:tzgdjt

  其中,台州市国资委网站作为发布后续相关信息的指定平台。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9月15日。

  2、报名方式:应聘者可通过电子邮件或至现场报名,本次招聘计划内每人只能申报一个岗位。

  现场报名:8:30-12:00或14:30-17:30(双休日除外),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广场南路50弄1号金顺商务大厦5楼人力资源部(电话:0576-81898061)。

  3、报名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应聘者填写完整的报名表(附件2),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受教育经历、工作经历、参与重点工程情况、获奖情况等。并将相应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作为附件,发送至指定邮箱(tztransit@163.com),邮件主题注明“报考岗位+姓名”。

  4、报名资格初审:招聘单位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将会收到相应的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并发放《准考证》。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若报考人数不足岗位需求人数1:5时,可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四、考试组织

  考试采用笔试、专家面试和综合面试结合的方式,笔试不计入总分,专家面试占总成绩50%、综合面试占总成绩50%。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考试不得使用计算器。

  (一)笔试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专业知识及综合知识掌握情况(有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的报考者直接进入以下面试环节)。

  (二)专家面试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及应对岗位专业问题的处理能力。根据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不高于1:10的比例确定专家面试对象。专家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专家面试不合格者,取消继续考试资格。

  (三)资格复审

  专家面试结束后,根据专家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各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综合面试对象。综合面试前,要进行综合面试对象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者才能参加综合面试。资格复审确认的时间、地点将在指定网站上公布。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资格复审,不再列入综合面试对象。资格复核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专家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方式方法同上。最终入围综合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指定网站上公布。上述过程中应聘人员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按顺序递补若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面试对象。

  (四)综合面试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各方面综合素质。入围综合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综合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五、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遇总成绩相等的,以综合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综合面试总成绩亦相同,以专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专家面试成绩仍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考试总成绩 = 专家面试成绩×50% + 综合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若有行业标准的,则按行业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经用人单位审核同意后,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等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台州市国资委网站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后,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用人单位视情况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八、相关事项说明

  (一)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术(执业)资格、从业资格以及工作岗位所需的其他有关证书(证明)等取得时间计算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工作经历以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为准,必要时要求出具对应的社保缴纳证明;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

  (二)应聘人员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码填写报名表,参加考试时须携带相应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应及时补办或携带有效期内的护照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出具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自动丧失应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四)本次招聘考试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我公司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五)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台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本公告由台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敬请广大有志之士踊跃报名,并请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九、联系方式

  台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部

  电话:0576-81898061、0576-81898062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广场南路50弄1号金顺商务大厦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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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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