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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1-11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各市属监管企业:

  为确保广大职工群众过一个欢乐、详和、平安的节日,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和台安委办〔2017〕47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切实加强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岁末年初,人流、物流急剧增加,安全监管的任务更加繁重。各企业要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领导,分析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深刻吸取各地发生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教训,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二、高度重视重点领域重要场所的安全生产工作。各企业要结合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和实际,针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狠抓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切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进一步抓好办公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集中整治以及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管理。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重点检查桥梁、隧道、地下管廊、大支模系统、深基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分项分部工程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必须督促整改落实,快速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加强高速公路安全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特别要做好隧道、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的养护和监管工作。加强供水管道的巡查和维护,确保节日期间群众生活和生产用水的安全。

  三、加大对安全生产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的宣传作用,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要创新安全宣传方法,采用图版宣传的形式,进企业、建筑工地、运营场所等宣传安全生产知识,让更多的职工群众了解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

  四、加强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各企业要认真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通信联络畅通。因恶劣天气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和节日及省、市“两会”期间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要立即报告,不得延误,并及时做好应对处置工作。各企业内部要加强协作配合、联系沟通,在信息资源、应急准备、事故处置等环节形成合力,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应急防范工作。

  台州市国资委

  2018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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