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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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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台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开发区纬二路19

公开电话:057689060316

网上信访:http://www.zjzxts.gov.cn/wsdt.do?method=writes&formId=2014111419478557315&areacode=331000&type=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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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台州市国资委职能

(一)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二)负责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监督。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  

(三)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指导和促进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

(四)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依法对县(市、区)国有资产管理机构进行指导和监督。

(五)根据市委的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党建工作。依照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指定或委派所监管企业财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六)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的监管和审核,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

(七)审核所监管企业工资总额,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八)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市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九)负责企业国有资产的评估监管、清产核资、资产统计、综合评价等基础管理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登记、划转、转让、处置等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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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台州市国资委各处室职能

  (一)综合处

负责人:  徐冰 副处长

联系电话: 89060974

综合处职能:

 ? 负责协助委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党务、政务工作,起草重要文件、报告;负责委机关会议、机要、宣传、档案;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委机关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委机关国有资产、财务、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委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委党工委会议和委主任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协助市委组织部,做好市委管理的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考察、考核工作;负责考察、考核所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人员,提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任免、奖惩的建议;负责所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思想政治建设,指导企业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负责所监管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员发展和党员教育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文化建设工作;负责管理和协调所监管企业教育培训和知识分子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召开党代会(党员大会);负责所监管企业有关领导人员出国(境)政审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代表市政府对派驻所监管企业监事会监事、财务总监的考察、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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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改革发展处

负责人:马建光  处长

联系电话:89060336

改革发展处职能:

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及措施,协调解决企业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和促进国有企业现代产权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研究提出全市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拟订市属国有企业的中长期发展战略和实施计划,审核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中的政策问题,负责指导所监管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履行出资人职责,必要时对投资决策进行后评估;负责指导所监管企业合并、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资等重组方案,对其中需要国有股东决定的事项提出意见;指导所监管企业明确主业发展方向,做大做强主业,做优辅业,加快转型升级的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所监管企业债转股、兼并破产、解散、清算、关停、重组工作;负责指导所监管企业管理现代化和信息化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再就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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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国资监管处

负责人:胡斌  处长

联系电话:89060329

国资监管处职能:

研究起草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的政策及规章制度,负责重大政策起草、拟订的协调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管理,审核所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负责股份公司国有股权的管理工作。监督、规范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组织落实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度,研究提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市属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制定市属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对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的总体水平进行调控;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管理办法,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和产权转让收益的监管和审核;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研究制定国有资产损失核销方案,负责所监管企业资产损失核销工作;建立国有资产统计信息网络,负责国有资产分类、综合统计及财务报表汇总、分析和报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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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台州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企业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台州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社会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台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台州机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浙江台州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地下综合管廊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台州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铁路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台州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绿心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台州市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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